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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调院领导班子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
作者:admin 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3-09-06]

 

省林调院就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现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林业厅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与干部职工的直接联系,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发挥院总支的政治核心保障作用,弘扬“求是、竞先、创新、奉献”的办院精神,做到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受群众监督。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倾听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院班子团结和谐。
四、坚持树立新风。自觉抵制“四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精简高效的会风,质朴简洁的文风,求真务实的作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评比、表彰、庆典等活动。
五、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急功近利,不做表面文章,重实干、求实效,把主要精力用在林业调查规划和森林资源监测事业上。坚持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林业规划工作新局面。
六、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搞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以及厅二十四条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七、坚持廉洁自律。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坚决守住廉洁从政的原则底线,坚决不逾党纪国法的规定红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和贵重物品,不利用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院领导班子成员将按照以上承诺内容,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上承诺,欢迎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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