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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意见
作者:管理员 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21-04-23]

来源:安徽省林业局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加快构筑江淮大地更加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为全省绿色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密衔接乡村振兴和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整体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把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打造成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

       《意见》提出,到2023年,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全部植树造林,完成增绿扩量39.2万亩,提升森林质量493.2万亩;到2025年,四条江河沿线有条件的城镇、乡村基本达到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标准。实行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整体提升长江生态廊道以带动沿江流域生态修复,全面完善淮河生态廊道以优化皖北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快建设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以促进江淮地区生态改善,精心建设新安江生态廊道以推动皖南地区森林质量升级,带动全省长江流域、沿淮和皖北地区、江淮分水岭地区、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地区增绿扩量80.2万亩,提升森林质量1552.1万亩。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引导,强化科技指导,把生态廊道建设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纳入各级林长履责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政府要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和建设模式,优化林业发展环境,调动各类主体投入生态廊道建设,积极发展森林碳汇、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要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强化林木良种供应保障,优化生态廊道树种配置和经营培育模式,实施工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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