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所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森林资源清查专报 第1期
作者:admin 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4-05-12]

(森林资源清查专报    第1期)

安徽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安徽省启动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森林资源清查是以省为单位,以掌握森林资源宏观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固定样地为主,每5年进行一次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制度。通过定期连续复查,查清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分析其消长动态,一方面评价林业建设发展的成效,特别是森林资源发展变化情况,另一方面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为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2014年是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开局之年,安徽、上海、浙江等7个省(市)同时开展新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4月22日-28日和4月24日-30日,省林业厅分别在怀宁县和宣州区召开了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简称一类清查)工作部署会议(淮河以南片),安排部署我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并组织举办了参加清查工作调查人员技术培训班。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林业厅副厅长潘法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合肥、滁州、六安、安庆、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宣城、黄山市等10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分管资源林政的副局长、林政科(股)长、调查及质量管理人员、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质量检查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林业局华东监测中心副主任何时珍率古育平副总工及3位技术人员到会指导。

    潘法祥同志在会上对本次一类清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清查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工组、落实到样地,同时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队伍组织和技术培训,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要严格遵守操作细则,确保调查工作质量。各调查单位要成立质量检查组,及时进行自检、互检;各级检查组要按照《操作细则》和有关技术要求,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快捷的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严格的质量追究制度,执行准确的改设样地审批制度。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单位和调查人员要牢记“三严三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森林资源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财物安全。

    何时珍同志对我省本次一类清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作了充分肯定,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质量,遵守工作规范,按期完成任务。同时,还对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专家指导组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要对安徽一类清查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和监督评估。

    本次培训班每期七天,内容主要包括罗盘仪和GPS在一类清查中的应用、一类清查操作细则讲解、外业实习等相关内容。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抽调专门技术人员承担讲课任务,除了安排授课以外,还安排了分组讨论和外业实习,学员在培训期间认真学习,分组讨论时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问题,实习时积极动手操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参加培训的学员顺利通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发放了上岗证书。

 

 

 

 


本期发送: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直管县林业局。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 ©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安徽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皖ICP备05012742号
技术支持:安徽美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