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所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3-07-11]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9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群组发〔20131号)和安徽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林组〔201318号)精神,为切实开展好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组织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以及厅二十四条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教育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从而以党员、干部队伍的优良作风来加快推进全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以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新成效来促进我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院领导班子同志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全院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在全院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活动氛围。

3、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和基层林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依据,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新气象。

4、坚持讲求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我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起来,与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结合起来,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求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求实效;在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上求实效。

三、范围和对象

我院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全体党员。本次教育实践活动以院总支和支部为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离退休党员也应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的有关教育实践活动。

四、活动内容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自20137月开始,201312月基本完成,历时半年时间,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710日下午召开全院党员干部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分三个环节进行: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重点抓好“五个一”活动。

(一)组织一次集中专题学习。

学习内容: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学习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等。

时间要求: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周。

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交流、观看录像等形式。

(二)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一次廉政教育专题片,实地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

(三)学习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利用院总支集体学习、举办党的作风建设专题党课、播放保持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先进典型宣教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开展宣传典型、学习典型、赶超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的作用。

(四)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全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调研活动,集中一周时间,带头深入基层,采取上门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总结归纳基层经验,充分吸收群众智慧,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助推全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同时,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认真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一次集中座谈交流。通过深入学习教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各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座谈交流,分享学习成果,促进共同提高。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着力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具体表现。一要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以及厅二十四条规定,认真查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二要对照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对照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查摆作风建设的差距和不足;四要对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 

在认真开展“四对照四查摆”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结合实际,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四风”等方面的差距和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积极的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要开展谈心,交换看法。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及时送厅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核。二是召开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是针对全院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制定和落实整改任务书。根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出的问题,结合活动期间征求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分别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院领导班子整改任务书,要吸收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注意听取院各级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厅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核把关。班子成员整改任务书由院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整改任务书及其落实情况在全院范围进行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党委支部比照执行,并要求将整改任务书报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院领导班子要集中力量,集思广益,从实际出发,坚持深化改革,提高机关效能,着力解决发展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查摆“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行为不正、不廉问题。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根据林业工作实际,针对基层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林业科技服务基层一线的长效机制,为我省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决策服务。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商省林业厅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同意后,适时召开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对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院总支书记、院长朱家龙任组长,副院长宋金春、董自银任副组长,成员有:章礼拐、杨光道、谢世宝、李斌、洪安东、邱祖明、林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教育实践活动日常事务,杨光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抓好督查指导。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成效,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政策指导、督促检查。

3、抓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栏、活动简报等,加强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省委和省林业厅党组的部署要求进行宣传。同时,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借助单位网站平台,设置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宣传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开展主题实践。院总支、各支部要围绕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在保证“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党员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5、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为便于工作沟通,准确掌握情况,各支部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的同志作为活动联络和信息编报员,具体负责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联系、相关材料报送和活动信息编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各科室、支部要主动及时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活动开展情况。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 ©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安徽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皖ICP备05012742号
技术支持:安徽美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